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027号建议的答复

  • 【法规文号】商流通函〔2019〕第382号
  • 【发文机关】商流通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9年7月15日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7月15日
  •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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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河北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北省区位交通优势突出,内环京津,东临渤海、西接蒙晋、南联豫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港口生产性泊位数量等在全国均位居前列,发展商贸物流有着天然的优势。河北省编制《河北省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规划(2016-2020)》,明确发展定位和目标,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加速扩展产业规模,取得了较好成绩,商贸物流业已成为河北现代服务业的第一产业。

  近年来,商务部积极推动商贸物流业发展,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印发了《京津冀商贸物流协同发展规划》 (商流通发[2016]496号),在推动首都商贸物流项目疏解、承接和提升,构建环首都生鲜流通圈,加强商贸物流标准区域协同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有力促进了河北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建设。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支持河北省开展相关试点示范工作,共同推进河北省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建设。

  感谢您对我国商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商务部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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