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917号(商贸旅游类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 【法规文号】商建函〔2019〕第493号
  • 【发文机关】商建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9年8月28日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8月28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关于加强二手车行业信息开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银保监会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包括二手车在内的汽车产品和服务相关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引导行业开展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二手车市场规范发展。

  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平台

  商务部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13号)要求,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原银监会、原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 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强二手车流通信息管理,建立二手车流通信息工作机制,积极整合现有信息平台资源,加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快建立覆盖生产、销售、登记、检验、保养、维修、保险、报废等汽车全生命周期的信息体系,并促进信息向社会公开,便于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部门查询、使用。

  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商务部积极推进《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拟增加鼓励企业提供数据查询服务、推进车况信息公开等条款。一是鼓励数据服务企业在保护消费者隐私权前提下提供历史车况信息查询服务;二是强化信息透明,要求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更加准确、全面的车辆状况信息。

  推进二手车流通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

  商务部加快完善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推进与公安、税务、保险等部门二手车相关信息共享,推动第三方机构开发二手车流通相关信息产品,逐步健全汽车流通全链条信息体系。公安部支持推进机动车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出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便利办理二手车转移登记手续,推动二手车信息联网核查,加强二手车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对比核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及服务,鼓励发展汽车金融、二手车、维修保养、汽车租赁等后市场服务,实施事中的环保信息公开、达标监管及车辆维修信息公开。银保监会指导保险行业建立承保、理赔信息自主查询机制,车主本人可以查询投保车辆的承保、理赔信息,保障保险消费者权益,辅助社会治理。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商务部将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加快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二手车信息查询服务制度,推进二手车信息共享,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推动车辆出险信息等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向社会开放,便利查询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汽车协会联合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共同研究二手车产业链信息共享机制。公安部将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部门职责分工,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保障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国务院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二手车流通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感谢您对我国商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部门及电话: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010-85093683

  商务部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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