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531号建议的答复

  • 【法规文号】商建函〔2019〕第343号
  • 【发文机关】商建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9年7月10日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7月10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关于加强农村物流发展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商务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农村电商工作为依托,大力加强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助力乡村振兴。

  一、补齐农村物流设施短板,积极推动共同配送

  一是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以下简称综合示范)。2014年起,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实施综合示范,已累计支持1231个示范县。综合示范重点支持补齐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包括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和本地物流企业等在内的各类主体整合快递资源,开展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截至目前,示范地区已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 1000 多个,乡村电商服务站点8万多个,“两中心一站点”的电商运营体系初步形成。

  二是持续推进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2014-2015年,会同有关部门支持15个省区开展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沿路交通便利地区建设产地集配中心、农产品交易仓储和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等设施。2016-2017年,会同财政部支持山东、河南等10个省区发展冷链物流,强化硬件支持,提升流通效率。2018年,会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展流通领域重点合作项目推荐工作,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统筹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二、支持农村物流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以综合示范为抓手,鼓励农村电商发展水平较好的地区探索农村现代流通新模式,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导向,以数据驱动为核心,创新大数据、云服务、智慧物流等技术在农村物流配送体系中的应用,推动构建普惠共享、线上线下融合、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畅通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三、加强农村物流配送专业培训

  组织示范县系统性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及物流配送等专题培训。开展电商专家下乡活动,组织农村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专家深入农村一线,针对基层党政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返乡创业青年、贫困户等不同对象,以现场指导、集中授课、互动答疑等形式开展指导服务。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综合示范,开展农商互联,完善冷链、仓储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动农村物流、快递、商贸流通等企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同配送,进一步推动农村物流降本增效;加强大数据、云服务等新技术在农村物流中的应用创新,以数据驱动为核心推动建设智慧物流系统;针对基层干部、合作社员、创业青年、具备条件贫困户等开展培训指导,重点强化培训机制、提高针对性和实操性,注重培训后的跟踪指导服务,通过加强与就业用工的对接提高创业孵化比率。

  感谢您对我国商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商务部
  2019年7月10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