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172号(商贸旅游类075号)提案答复的函

  • 【法规文号】商建函〔2019〕第513号
  • 【发文机关】商建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9年8月29日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8月29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关于推动实施电商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特色产业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商务部等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开展电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一、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2014年起,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以下简称综合示范),政策向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倾斜。重点支持示范县建立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打造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引导农业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开展电商人才培训等。截至目前,累计支持示范县1231个(次),实现了对国家级贫困县的全覆盖。示范地区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1700多个,乡村电商服务站点10万多个,带动30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增收。

  二、 鼓励大型电商积极参与电商扶贫

  2017年,商务部推动阿里、京东等知名电商企业在手机客户端和网站首页开通了电商扶贫频道,对贫困地区产品网络销售给予流量支持、减免费用等优惠措施,打造贫困地区产品网络销售直通车。2019年“6.18”期间,国家级贫困县实现网络零售额141.8亿元,同比增长32.1%。2019年1-6月,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实现1774.3亿元,同比增长26.6%。

  三、 加快推动农村产品牌化建设

  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扶贫等10部门印发《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扶贫产品集体商标的注册、管理制度,加强对扶贫产品的宣传和推广,推动扶贫产品销售。组织地方挖掘推荐优质农特产品,会同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促进优质农特产品流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制定发布《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支持中西部省份和贫困地区,鼓励农产品电商发展。

  四、充分发挥财政金融信贷优惠政策

  近年来,财税部门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普惠小微电商创业企业。关于增值税。自2017年12月1日起,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上限从单户授信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进一步将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免征增值税额度提高至1000万元。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通过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关于企业所得税。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支持电商精准扶贫。一是电子商务软件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从事电子商务平台经营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依法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16年,国家相关部门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放宽对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并扩充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二是2019年1月国家出台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大幅放宽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关于财政金融信贷政策。财政部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2016年9月,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网络商户等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2018年3月,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加大了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支持力度,降低贷款申请条件。2018年0月,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107号),进一步推动创业担保贷款规范发展,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数据监测和分析工作。2019年3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函(2019)8号),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创业担保贷款体系的贷款额度。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发展农村电商,深入实施电商扶贫和产销对接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继续推进综合示范,做深做实电商扶贫,加强电商人才培育,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感谢您对我国商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商务部
  2019年8月29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