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税务处理决定书”式样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税函〔2008〕第215号
  • 【发文机关】国税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08年2月29日
  • 【法规类别】其他政策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8年2月29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最近一些地方反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中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式样规定的行政复议时限不够明确。现将修订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式样及使用说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稽查局)。

  附件: 修订的“税务处理决定”(式样)及使用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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