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896号(商贸旅游类100号)提案答复的函

  • 【法规文号】商流通函〔2019〕第477号
  • 【发文机关】商流通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9年8月21日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8月21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拍卖作为一种新的拍卖形式,关注度持续提升。据统计,2018年开展网络拍卖业务的拍卖企业数量达到3000多家。

  为推动网络拍卖规范有序发展,商务部组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研究制定了《网络拍卖规程》国家标准(GB/T32674-2016),提出了网络拍卖平台、拍卖主体等拍卖各方行为规范,及时对国家标准进行解读,指导行业协会在北京、广东等地开展《网络拍卖规程》培训。原工商总局对《拍卖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改变和调整了拍卖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国家文物局优化文物拍卖行政许可,2016年取消了互联网文物拍卖专项审批,2017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物流通市场(包括互联网文物拍卖)开展专项整顿,有效打击了互联网文物违法经营行为。

  《电子商务法》的发布和实施,为规范网络拍卖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采取措施,促进网络拍卖规范有序发展。

  一是加强依法依规监管。继续开展《电子商务法》普法宣传,扩大法律的影响力和震慑力,推动全社会形成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做好《电子商务法》实施,切实打击“网上虚假宣传”、“网上销售假货”等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据《拍卖法》和《电子商务法》,进一步完善拍卖业务许可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法规标准建设。针对网络拍卖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拍卖法》和《电子商务法》的框架下,研究完善拍卖行业管理和监管措施,进一步细化解决网络拍卖主体资格认定、实质性拍卖活动的甄别等基本问题,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指导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开展对《网络拍卖规程》国家标准修订的研究,对网络拍卖活动的操作程序和相关技术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网络拍卖规则,引导网络拍卖企业规范经营。

  三是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商务、市场监管、文物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管执法合作,形成管理合力,规范网络拍卖市场秩序。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促进网络拍卖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国商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商务部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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