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731号建议的答复

  • 【法规文号】商合函〔2019〕第407号
  • 【发文机关】商合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9年7月19日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7月19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关于助力民营企业“走出去”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民营企业走出去的促进服务力度,指导民营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推动有实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商务部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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