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红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湘鄂西、湘鄂川(渝)黔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力度
近年来,中央财政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关于逐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的要求,不断采取措施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幅一直高于专项转移支付增幅,占转移支付的比例不断提高。2018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62.8%,比2014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其中,下达湖北、湖南、重庆、贵州4省市各项转移支付1035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达64.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7个百分点。
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规范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对4省市给予倾斜支持。一是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按照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差额及转移支付系数计算确定,财政越困难的地区补助力度越大。2019年,中央财政下达4省市均衡性转移支付共计2707亿元,比上年增长10.2%。二是加大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力度。2019下达4省市革命老区转移支付24亿元,比上年增长18.2%。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研究完善以均衡性转移支付为主体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体系,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不断改进转移支付测算办法,持续加大对4省市的支持力度,并督促4省市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支持湘鄂西、湘鄂川(渝)黔革命老区相关市县加快发展。
二、关于整合使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创新专项转移支付使用方式,将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的专项实行因素法分配,通过科学选取客观因素和合理确定权重,切块下达地方统筹使用,由地方因地制宜、合理分配。特别是,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和行业间资金统筹,中央部门主要制定任务清单予以指导,地方自主确定项目,使预算安排和使用更加符合当地实际。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地方整合统筹使用专项转移支付,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三、关于提高基层干部工资收入水平
国家高度重视包括条件艰苦革命老区在内的艰苦边远地区干部、教师、医务人员、技术人员工资待遇问题,出台多项倾斜政策。一是在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并于2010-2018年多次提高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二是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任教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试用期满合格后,可以提前定级,定级工资标准可高于同类人员1-2级。对到中西部、东北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薪级工资可高定1-3级。三是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月人均200元,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基层干部职工均可享受上述政策。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研究完善相关政策,统筹考虑提高老区基层干部、教师、医务人员、技术人员工资收入水平。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463
财政部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