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关于名称变更的报备材料收悉。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变更事项已备案。
二、你所收到本通知后,应将原属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交回财政部,换发变更后的证书。
财政部会计司 证监会会计部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