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埃塞俄比亚绿豆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埃塞俄比亚绿豆进口。现将进口埃塞俄比亚绿豆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埃塞俄比亚绿豆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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