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3号(关于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19〕第203号
  • 【发文机关】总署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0日
  • 【法规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12月20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9年31号公告,明确了实施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进口货物收货人在申报税则号列72189900项下产品时,“正方形截面的”商品编号应填报7218990010;“其他不锈钢半制成品”商品编号应填报721899009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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