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2018年12月21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9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1日。
商务部 2019年12月17日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