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会〔2019〕第22号
  • 【发文机关】财会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6日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12月16日
  •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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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配合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开展,规范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现予印发。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  政  部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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