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 【法规文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公告〔2019〕第96号
  •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4日
  • 【法规类别】进出口税收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12月24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要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清单实施后,《财政部等13个部门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8年第157号)》所附的清单同时废止。

  附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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