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8号(关于2020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20〕第 2020号
  • 【法规类别】其他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20年1月14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1月14日
关联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9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大类农产品进口触发水平数量.doc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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