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977号)、《财政部关于<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418号)、《财政部关于<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878号)和《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明确内河船型标准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收尾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536号)有关规定,现将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用于海船提前报废、更新和内河船拆解、改造、新建2019年清算结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9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用于海船提前报废更新资金2019年清算结果,详见附件1。
二、关于2019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用于内河船拆解、改造、新建资金清算结果,详见附件2。
项目代码:Z155110010002,收入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交通运输支出”。请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切实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2019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用于海船报废、更新中央补助资金清算情况表
附件2:2019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用于内河船拆解、改造、新建中央补助资金清算情况表
附件3: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海船部分)整体绩效目标表
附件4: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内河船部分)整体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