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三至五期)的公告)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20〕第 2020号
  • 【法规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20年2月6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3月1日
关联知识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是海关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之一。我国是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方,按照《公约》规定,中国海关应执行世界海关组织公布的最新《税则注释》的相关内容。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对《税则注释》作了部分修订。中国海关已完成相关修订内容的翻译,现予以发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修订内容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doc

  海关总署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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