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财政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办〔2020〕第 2020号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0年1月31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1月31日
关联知识

部机关各司局、部属各单位、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财政部决定在前期成立的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指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财政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力量,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的重要指示,以及李克强总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要立足财政职能,做好统筹谋划,明确重点任务,压实责任分工,加强应急响应,细化应对措施,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构成及主要职责。

  1.人员构成。

  组长:刘昆部长;

  副组长:赵惠令纪检组长、程丽华副部长、余蔚平副部长、邹加怡副部长、许宏才副部长、欧文汉部长助理;

  成员:办公厅、综合司、税政司、关税司、预算司、国库司、国防司、经济建设司、行政政法司、科教和文化司、社会保障司、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农业农村司、金融司、国际财金合作司、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2.主要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和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开展疫情应对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政策保障和经费保障工作;

  (3)研究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

  (4)统筹协调地方财政部门开展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5)督促地方落实防控经费保障政策;

  (6)研究解决疫情防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提出应对方案;

  (7)认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保障司。

  1.人员构成。

  办公室主任: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兼);

  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厅、预算司、经济建设司、科教和文化司、社会保障司的分管负责同志;

  成员:综合司、税政司、关税司、国库司、国防司、行政政法司、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农业农村司、金融司、国际财金合作司、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的分管负责同志;

  联络员:办公厅、综合司、税政司、关税司、预算司、国库司、国防司、经济建设司、行政政法司、科教和文化司、社会保障司、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农业农村司、金融司、国际财金合作司、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各指定1名处级干部担任。

  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名单详见附件2、3。

  2.工作职责。

  (1)组织传达学习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细化落实方案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2)负责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承办部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并整理印发会议纪要;

  (3)跟踪督促部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4)加强与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及相关部门联系,按要求及时响应部门需求;

  (5)跟踪了解相关司局和对口中央部门政策研究、经费保障、物资储备、资金拨付、组织协调等工作,及时汇总报告工作进展;

  (6)建立与地方财政部门的联系机制,构建财政系统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和资金投入情况日报制度;

  (7)收集、报告疫情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地方财政部门在疫情防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出应对预案;

  (8)组织研究分析疫情对我国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影响,提出有关加强宏观经济调控的意见建议;

  (9)做好新闻宣传、舆情监控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工作动态和政策落实情况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10)认真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部署,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切实提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加强配合,认真履职。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部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切实做好政策制定、经费保障、资金管理等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发动组织全体干部群策群力,凝心聚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

  (三)主动服务,及时响应。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相关工作小组和相关部门的联系,主动对接工作任务和需求,全力支持疫情防控。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节假日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值守,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遇有紧急任务及时响应。

  (四)加强宣传,科学防护。

  要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按规定流程认真收集、整理、报送疫情防控信息,全面、客观反映财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要引导全体干部主动宣传疫情的有关权威信息,坚决做到不传谣、不信谣。要加强安全防护,做好健康教育,做到科学防护,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身心健康。

  附件:

  1.财政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财政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3.财政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名单

  财政 部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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