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
为进一步规范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保证国债发行公平、公开、有序,经商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对《记账式国债发行远程招标现场管理与监督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记账式国债发行远程招标现场管理与监督办法
财政部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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