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向海关总署申请在文锦渡口岸设立旅客进境免税店的函》(深国免〔2019〕88号)收悉。经研究,并经深圳海关实地考察,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在文锦渡口岸设立旅检通道口岸进境免税商店,由所属深圳市东免免税品有限公司开展免税品销售业务。免税商店经营场所面积12平方米,具体位置为文锦渡口岸旅客进境大厅西南角;免税品监管仓库使用现有位于文锦渡口岸进境客车通道旁泵站后方、面积为75平方米的监管仓库。
新设立的口岸进境免税商店应当经海关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免税品入、出库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及海关其他有关规定。
特此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