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司关于废止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辆代理企业有关文件的通知

  • 【法规文号】监管函〔2019〕第 2019号
  • 【法规类别】海关法规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9年3月5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3月5日
关联知识

  为方便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国产汽车,2015年总署下发了《海关总署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辆委托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监函字〔2015〕5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海关不得指定或限定代为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海关手续的企业、其他法人、组织。为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现将与《通知》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下列文件予以废止:

  一、《监管司关于中汽总公司代理我回国留学人员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有关事宜的通知》(监管函〔2002〕174号)。

  二、《监管司关于同意中汽总公司扩大代理回国留学人员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地区范围的函》(监管函〔2002〕175号)。

  三、《监管司关于同意成立北京中企诚谊留学回国人员购车服务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监管函〔2003〕135号)。

  特此通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