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统计司关于同意增设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 【法规文号】统计函〔2018〕第 2018号
  • 【法规类别】海关法规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8年6月15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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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关:

  你关《关于申请增设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函》(渝关统函〔2018〕155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增设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 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为“50816”。其中,第一、二位代码“50”代表重庆市;第三、四位代码“81”代表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所在的重庆市江津区;第五位代码“6”代表综合保税区

  二、上述代码用于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企业海关注册编码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三、新增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于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监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特此复函。

  统计司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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