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20〕第 2020号
  • 【法规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20年4月10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4月10日
关联知识

  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特此公告。

  公告附件.xls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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