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 【法规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第 24 号
  • 【法规类别】优惠政策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20年4月30日
  •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4月30日
关联知识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4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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