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的公告

  • 【法规文号】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第 2020号
  • 【法规类别】公告
  • 【法规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 【发布日期】2020年4月22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4月22日
关联知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进口贸易,提高监管效率,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编制完成《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以下简称《参考表》),现予发布。

  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的具体描述与界定,以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发布的相关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为准。《参考表》中的商品编号仅供参考,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时,相关产品的商品编号应以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准。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22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