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1号),根据教育部提供的基础数据,现核定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2020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0025),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 教育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等要求,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加快高中教育普及攻坚。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科学分配资金,加大对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要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向挂牌督战地区倾斜,向因推动高考综合改革而出现办学条件困难的地区倾斜。
二、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参照2020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整体绩效目标(附件2)和本省获得的补助额度,对本地区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在收到预算文件60日内填报区域绩效目标表,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备案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省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各地要按照《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262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2020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表
2.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教 育 部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