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公布首批全国示范步行街名单的通知

  • 【法规文号】商流通函〔2020〕第 2020号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20年6月18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6月18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商务部于2018年底组织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经地方申请、第三方评估,商务部决定将完成改造提升任务的南京夫子庙等5条步行街确认为“全国示范步行街”(以下简称示范步行街,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部署,是商务系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示范步行街的带动作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科学有序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释放消费潜力,扩大国内需求。要进一步完善“五级联动”工作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街区运营管理模式,以“步行街无假货”为目标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被认定为示范步行街的单位要珍视荣誉,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提品质,争取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首批全国示范步行街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南京夫子庙步行街

  2.杭州湖滨步行街

  3.重庆解放碑步行街

  4.成都宽窄巷子步行街

  5.西安大唐不夜城步行街

  商务部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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