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学文等9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县域农业农村小微财政专项资金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三农”投入力度,并把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村公路、农村水利设施、农村饮水工程、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修复作为支持重点,为改善民生夯实基础。
一、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力度
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始终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确立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在财政收支较为严峻的背景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力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从2016年的1.86万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2.35万亿元,年均增长6.1%,确保对“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
二、多渠道支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
(一)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为解决部分农村建设项目损毁后因为管护主体不明、经费不足等原因无法及时修复的问题,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经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9〕1645号),提出了明确各方管护责任、健全分类管护机制、完善管护配套制度、多元筹措管护资金等政策举措。2020年初,发展改革委推动中央农办将分领域细化配套措施、制定管护制度规范等作为重点任务之一,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工作要点。
(二)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要求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693.04亿元,支持相关地方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等工作。
(三)支持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水利发展资金测算安排260.28亿元,支持各地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加快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不断提高水利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测算安排25.11亿元,较2019年增加10.61亿元,增长73%,支持中西部地区、东部原中央苏区开展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提升供水保障水平,确保工程长效运行,让农民喝上“放心水”。
(四)支持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2019年,财政部整合相关资金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建设。2019年、2020年,财政部分别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94.23亿元、702.05亿元。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规定,资金不仅可以用于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和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内容外,还可用于损毁工程修复。
(五)支持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从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开始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积极支持村内道路、村容村貌等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并以民办公助为手段,引导农民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实现农民民主决策与政府奖补的有机结合,推动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当前,相关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切块下达,地方可结合实际按程序组织开展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三、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
按照中央“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面实施涉农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任务落实,通过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搭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推动绩效结果应用、扩大绩效信息向人大报送及公开范围,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解决民生问题。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切实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确保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长期有效运行。中央财政将按照职责,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地方各级政府作为相关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应由政府承担的管护费用纳入政府预算,统筹解决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修复等资金缺口问题。
感谢代表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010-68551498
财 政 部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