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84号(农业水利类163号)提案答复的函

  • 【法规文号】财农函〔2020〕第 2020号
  • 【法规类别】农业财务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0年9月27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9月27日
关联知识

杨德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过程中精准使用惠农资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合理设置任务清单的建议

  2017年以来,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有关要求,财政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不断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结合实际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完善相关资金管理方式。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意见》要求,逐项甄别约束性任务的设置条件,规范约束性任务的确定程序,并将确定的约束性任务告知地方便于地方落实和把握。同时,继续将适宜由地方自主开展的任务设置为指导性任务,进一步扩大地方自主统筹空间。探索按照任务清单差别化的原则测算分配资金,打破了大专项内现有利益格局,提升了资金分配的有效性和科学性。2020年6月,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的通知》,指导各地准确把握改革精神、优化设置专项和任务清单、规范开展资金统筹,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方式。此外,在农口中央基建投资方面,发展改革委进一步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形式,下达年度投资计划,赋予地方更大的自主权,统筹安排、整合利用好相关项目资金。二是加强项目储备和管理。农业农村部建立完善“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储备工作,加快编制一批重大建设规划,聚焦重点领域,推动各地加快建立项目储备库,避免“资金等项目”。发展改革委充分利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引导和督促地方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做细项目储备,加强项目日常管理调度,促进项目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二、关于加大涉农资金监管力度的建议

  财政部高度重视涉农资金管理工作,推动地方建立会商、通报等制度,加强与审计、行业部门协调配合,努力实现监督计划协调、信息共享、成果互用,增强部门间监管合力,形成监管“一盘棋”工作格局。同时,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管理的公开程度,要求地方按规定将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年度指导意见、资金分配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财政涉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例如,2019年,财政部等7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惠农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针对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地方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持续推动补贴精准到户和政策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农业补贴实施管理制度。此外,财政部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加强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的动态监控,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

  三、关于加强涉农资金绩效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中央财政着力建立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对包括涉农资金在内的财政支出项目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推动实施涉农资金绩效管理。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印发了《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绩效管理办法,加快建成全过程、全覆盖的涉农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由地方因地制宜制订调整农林水各项资金的指导性任务绩效目标,行业部门根据地方上报的绩效目标开展考核,实现资金安排、任务设置和绩效目标的对应匹配。

  二是强化重点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2016年以来,财政部建立了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每年选择部分重点政策和重大专项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对政策和项目实施成效进行量化评估,全面反映预算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安全性。明确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按照奖优罚劣原则,推动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近年来,财政部持续加大绩效评价工作力度,组织对相关涉农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相关绩效评价结果已应用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

  三是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财政部建立了绩效信息公开制度,持续做好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人大报送和向社会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目前,所有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项目的绩效目标,随同预算报送全国人大,中央部门本级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报送全国人大审议的数量持续增加;每年组织部门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随同部门决算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选择部分财政部组织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报全国人大。上述绩效信息绝大部分均向社会公开,预算绩效透明度显著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以精准有效、科学合理为导向,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方式,强化资金监管力度,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水平,持续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010-68554230

  财   政   部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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