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都市圈基础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基础教育公共服务财政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础教育。近年来,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中央财政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和引导地方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一是以义务教育为重点,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即:学生无论在户籍地还是常住地就学,均可以享受上述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跨区域、跨群体均等化。同时,还支持和引导地方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在分配基础教育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均采取因素法,并将各省份“在校生数”(含非本省生源)作为重要因素予以考虑。二是从2016年起中央财政设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在分配资金时,充分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人数、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成本、地方财力状况等因素,重点向吸纳跨省(区、市)流动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和中西部中小城镇倾斜,引导地方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20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完善奖励资金分配办法,考虑各地接收随迁子女入学人数因素,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引导各地提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三是通过中央基建投资支持地方加快学校和幼儿园建设,支持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了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创新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和引导地方加快补齐基础教育短板,缩小城乡、区域差距,为常住人口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公共服务。
二、关于支持乡村教育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教育。近年来,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中央财政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以乡村为重点,守住民生底线,补齐教育短板,积极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一是建立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其中的一项举措是,建立健全了农村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2020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投入力度,支持地方统筹用于消除大班额,补齐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短板。二是为巩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成果,经国务院批准,从2019年起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重点支持地方消除城镇“大班额”,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等。三是支持地方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地方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幼儿园办学条件,满足正常教育教学需要。各地也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合理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加大对乡村的倾斜力度,推动乡村教育发展。
三、关于支持县级普通高中发展
近年来,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中央财政聚焦“补短板”和“促公平”,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和引导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加快推进普通高中改革发展。
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其中明确普通高中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从政府层面看,普通高中教育总体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所需财政补助经费主要按照隶属关系等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别承担。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普通高中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其中明确“各省(区、市)要完善普通高中建设经费投入机制,明确省市县分担责任。”同时,对各地健全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及拨款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即: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应于2020年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个别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延至2022年前。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落实好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普通高中教育育人方式改革。各省份也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通高中事业发展实际,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加快推进县级普通高中改革发展。
此外,关于提高县级高中教师待遇。需要说明的是,包括县级高中在内的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政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本级政府直属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主管部门核定所属各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分配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方法。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县级高中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在内部分配中向优秀人才倾斜,并设立岗位津贴项目。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明确,学校所在地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应相应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同时,统筹考虑高中教师工资待遇。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财政部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