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915号建议的答复

  • 【法规文号】财教函〔2020〕第 2020号
  • 【法规类别】教科文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0年9月5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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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重庆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重庆高校“双一流”建设经费支持力度的建议

  (一)关于加大西部高校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中央财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改革发展资金”)支持包含重庆市在内的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现阶段改革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完善预算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推动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支持地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在资金分配时,向包括重庆市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2020年安排中西部地区307亿元,占比达84%。

  同时,重庆市也积极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对在渝部属高校,按照中央“双一流”专项资金额度的1:1配套给予资金支持。对市属高校,对B+以上一流学科给予奖补(单个学科奖补标准最高达2500万元/年)。对教育部与市政府共建的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一流学科建设资金在改革发展资金和市有关资金中统筹安排。

  (二)关于增加支持地方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和对“部省共建”单列安排的建议。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专项、基金等要求,为避免财政政策碎片化,不宜新设专项、基金。同时,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中的“双一流”经费和“部省合建”经费均直接安排到相应高校,各高校可按规定并结合实际,用于本校“双一流”建设等。

  (三)关于将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参照“一省一校”政策给予经费支持的建议。“部省合建”(即一省一校)是在没有部属高校的中西部14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重点建设1所地方高水平大学。重庆市已有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部属高校,因此,西南政法大学和重庆医科大学目前不符合“部省合建”的条件。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教育部做好相关政策研究。

  二、关于加大重庆市学前教育经费支持力度的建议

  (一)关于研究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重庆市学前教育扩大资源奖补资金分配因素倾斜和经费支持力度的建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为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2011年以来,中央财政将学前教育作为重要公共服务纳入支持范围,先后支持包括重庆市在内的全国各地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教育资源,健全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制度,加强乡村幼儿教师培训。据统计,“十三五”时期中央财政共安排重庆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8.75亿元,其中2020年6.85亿元,比2019年增加1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学前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因此,不宜比照义务教育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重庆发展学前教育。

  (二)关于参照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对重庆市贫困县农村学前教育营养改善给予支持的建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决定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同时鼓励地方在连片特困地区以外,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地区为重点开展地方试点,中央财政予以奖补支持。在学前教育阶段,由各地建立完善幼儿资助政策,对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中央财政给予奖补。

  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重庆市自2018年起,实施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向14个贫困区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儿童营养状况,2018-2019年累计投入资金2.18亿元,惠及学前教育儿童16万人。2020年1-6月,投入资金1.64亿元补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缓解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办园压力。

  (三)关于“设立全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专项资金”的建议。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专项、基金等要求,为避免财政政策碎片化,不宜再新设专项、基金。代表所提建议可以通过现有政策框架和资金渠道予以统筹考虑。

  三、关于加大重庆市高职扩招经费支持力度的建议

  (一)关于中央财政设立高职扩招专项经费,按照高职扩招情况给予奖补支持的建议。高职扩招工作,是中央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的重要举措。中央财政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资金”),支持各地做好高职扩招等相关工作,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升计划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测算时采用了高职扩招学生数、高职在校生数等体现高职扩招的因素,对各地高职扩招工作予以引导支持。中央财政在安排提升计划资金时已充分考虑高职扩招因素,关于代表所提“中央财政设立高职扩招专项经费”的建议,可以通过现有政策框架和资金渠道予以统筹支持。

  (二)关于按重庆市实际录取高职学生人数,追加安排学生资助经费的建议。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高职院校扩招任务,财政部配合教育部等部门共同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并明确规定“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过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兴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财政部在调整学生资助政策,追加下达2019年度及测算分配2020年度学生资助资金时,均已充分考虑高职扩招因素。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22.5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高职院校资助资金3.38亿元,进一步加大对重庆市学生资助的支持力度。

  (三)关于对高职扩招任务学生生均拨款水平研究单独考核政策的建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适应高职扩招后培养模式多样化、生源多元化的要求,做好高职扩招后教育经费投入工作。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印发《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教育经费投入相关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0〕45号),明确在考核各地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时,对弹性学制学生数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折算。对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的地区,中央财政通过提升计划资金予以奖补支持。

  四、关于加大重庆市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不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在2019年大幅增加职业教育投入的基础上(安排提升计划资金237亿元,比2018年增加50亿元,增幅26.6%),2020年,继续加大支持力度,通过转移支付安排提升计划资金257亿元,比上年增加20亿元,增幅8.4%。其中2019年安排重庆市提升计划资金8.62亿元,比上年增长25.5%,2020年安排重庆市提升计划资金10.08亿元,比上年增长17%,两年均有大幅度增长。提升计划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由各省统筹使用。在测算时采用了订单班毕业生比重、双师型教师比重等体现产教融合的因素,同时,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明确资金额度,分类分档予以支持(2020年安排重庆市“双高”计划资金额度0.97亿元)。重庆市可加大统筹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同时,为支持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共安排27.3亿元预算内投资,支持重庆市各级各类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其中8.2亿元用于支持中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深化产教融合建设。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重庆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财  政  部
  202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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