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176号建议的答复

  • 【法规文号】财建函〔2020〕第 2020号
  • 【法规类别】经济建设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0年8月25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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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露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创建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城市的建议收悉,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燃料电池汽车具有环保性能佳、加注时间短、续航里程长等优势,推广燃料电池汽车对于改善我国能源结构、实现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通过多个方面的政策措施,有力支持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自“十五”开始连续4个五年计划启动实施国家科技研发专项,建立了以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和以电池、电机、电控为“三横”的“三纵三横”研发布局。在燃料电池方面,从电堆、系统到关键部件技术研发均取得一系列关键突破,培育了一批从事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的企业,形成了以大学研究院所为主,涵盖制氢、储氢、氢安全及燃料电池技术的研发体系,初步形成了产业集群。

  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明确,“到2020年,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加强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及其关键材料核心技术研究。继续开展燃料电池汽车运行示范,提高燃料电池系统的可靠性和耐久性,带动氢的制备、储运和加注技术发展”。2009年以来,我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对消费者购买包括燃料电池汽车在内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2017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加强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的研发。制定氢能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路线图。利用企业投入、社会资本、国家科技计划统筹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协同攻关,重点围绕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等创新链进行任务部署。逐步扩大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范围”。

  在上述政策支持下,截至2019年底,已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过6500辆,建成加氢站超过50座,形成初创企业400多家,社会资本进入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面临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缺失、企业自主研发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强、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为进一步引导和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4月,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提出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拟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待申报通知印发后,六安市若符合申报条件,欢迎其按程序积极申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地区予以支持。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考虑包括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在内的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部署,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取得实质性突破,继续通过统筹规划、应用示范等,积极引导产业布局和创新发展,稳定市场和企业预期,大力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8552977

  财政部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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