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235号建议的回复

  • 【法规文号】财预函〔2020〕第 75号
  •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0年9月1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9月1日
关联知识

马空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广西政府债券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预算法(2014年修订)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为了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新增限额分配一直体现正向激励原则,财政实力强、举债空间大、债务风险低的地区多安排,财政实力弱、举债空间小、债务风险高的地区少安排。

  自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以来,每年大幅增加广西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规模。2015-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分别下达广西新增债券额度178亿元、341亿元、507亿元、663亿元、896亿元、1214亿元,合计3799亿元,年均增长50%。下一步,分配以后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时,我们将认真考虑代表建议,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对广西倾斜力度,支持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433

  财 政 部
  2020年9月1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