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空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广西政府债券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预算法(2014年修订)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为了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新增限额分配一直体现正向激励原则,财政实力强、举债空间大、债务风险低的地区多安排,财政实力弱、举债空间小、债务风险高的地区少安排。
自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以来,每年大幅增加广西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规模。2015-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分别下达广西新增债券额度178亿元、341亿元、507亿元、663亿元、896亿元、1214亿元,合计3799亿元,年均增长50%。下一步,分配以后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时,我们将认真考虑代表建议,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对广西倾斜力度,支持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433
财 政 部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