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82号(资源环境类021号)提案

  • 【法规文号】财预函〔2020〕第 59号
  •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30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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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中央:

  《关于通过强化预算法律责任推进预算法治改革的提案》(第33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预算法是财政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预算监督和预算法律责任是预算法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1月1日起修改后的预算法正式施行,与1995年的预算法相比,监督和法律责任作为修改后的预算法的重要章节,其内容得到了大幅的扩充。比如,在监督一章中构建了人大、政府、财政、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等较为完整的监督体系。又如,在法律责任中,原法仅就擅自变更预算、擅自支配库款、隐瞒预算收入等三种情形设置了法律责任,而且不够具体明确。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国家财经秩序,制止和惩处预算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修改后的预算法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前面章节的内容重新梳理了违法违纪情形,加大了责任追究的力度。可以说,修改后的预算法为加强预算监督、强化预算法律责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财政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财政预算法律制度建设,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的各项规定,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等各方面的监督,先后发布了多项财政监督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预算法在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管理和加强预算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预算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正如提案中所述,当前我国预算法治改革领域,尤其是预算监督和预算法律责任适用等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完善,比如如何更有效发挥各方面尤其是人大在预算监督中的作用,如何更规范地对预算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处罚,预算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如何更有效的落地实施等等。提案对当前我国预算法治改革领域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反映了对推进预算法治工作的深入思考,站位高、思路广、角度新,很多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也带给我们很多思考,对于我们如何深入推进预算改革、规范预算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等都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比如,提案提到的审计与财政监督重复的问题,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重点。因此,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为整合审计监督力量,减少职责交叉分散,避免重复检查和监督盲区,增强监督效能,将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审计署,相应派出审计监督力量进行整合优化,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近年来,相关问题已逐步得到缓解和改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提案的关切。

  同时,从财政部的角度,对于提案提出的完善以预算法为核心的预算法律责任体系的建议,我们完全赞同。提案提出,应当在论证充分、设计科学的基础上,以法律形式对预算违法的相关责任进行具体规定,提高处罚依据的法律层级和位阶,明确预算责任追究的法律地位、执法者的权限边界、责任承担形式与程度,确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预算违法行为处罚体系,解决现有法律法规冲突,确保预算责任追究“有法可依”。这是对预算法律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充实和细化,有利于提高预算法律制度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今年8月份发布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充实细化了预算法关于预算监督和法律责任的有关内容,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预算监督实效,增强预算法的可操作性。此外,财政部目前正在开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研究修订工作,我们将在修订完善相关规定时认真研究借鉴提案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做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衔接协调。同时,在今后预算法的立法后评估和进一步研究修改等工作中,我们也会高度重视、充分考量、统筹研究,从更加完善、更加健全的预算法律体系的角度来充实完善预算监督和预算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

  感谢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条法司  010-68551378

  财政部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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