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境外工程项目和在外人员统计的通知

  • 【法规文号】商办合函〔2020〕第 179号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20年5月19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5月19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已蔓延至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覆盖我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所有国别地区,其中超九成采取了贸易和人员限制措施,走出去业务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时掌握疫情期间我境外工程项目进展和在外人员情况,请各单位根据《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制度》的要求,如实填报相关统计数据。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境外项目底数,适时调整项目状态。为反映疫情对承包劳务项目的影响,商务部在业务统计系统中增设“因疫情停工”

  项目状态。请各单位组织并督促本地区及所属企业梳理在境外开展的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对统计系统内所有“执行中”的项目状态进行再确定。一是将因疫情原因停工的项目状态调整为“因疫情停工”,待复工后再调回“执行中”;二是将已完工的项目状    态调整至“已结束”。

  二、认真核实在外人员情况,据实填报在外人员数量。按照“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统计主体责任,查实在外人员数量,及时、准确填报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在外人数。

  相关统计数据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尽快组织实施,并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在业务统计系统中反映。对于疫情期间统计工作不利的单位,商务部将以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请加强统计分析,做好形势研判,提出政策建议。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商务部(合作司)联系。

  联系人:郭智广、杨法皓联系电话:(010)65197933、65197179

  商务部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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