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清洁取暖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启动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政策。试点区域主要集中在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以城市带动农村,整体推进清洁取暖改造。2017-2020年,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中的43个城市通过竞争性选拔等方式分批纳入试点。2018年,德州市被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2018-2020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德州市资金4亿元。德州市可统筹安排用于补贴户内管网改造、居民取暖设备购置、采暖运行补贴等。此外,中央财政在安排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时,已考虑农村地区用户实际困难和地方财政运行补贴压力,专门安排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并明确要求地方财政要综合考虑本地区清洁取暖实际运行、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统筹安排中央和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精准施策,重点向农村特困人群倾斜,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您所提建议已在现行政策中得到体现。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绩效考核等措施,督促指导地方落实好有关工作要求,完善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运营补贴办法,保证清洁取暖工作持续发挥效果,推动清洁取暖工作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010—68552874
财 政 部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