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602号建议的答复

  • 【法规文号】财资环函〔2020〕第 50号
  • 【法规类别】经济建设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0年9月9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9月9日
关联知识

陈仲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广西珠江西江流域生态系统保护政策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珠江流域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纵向、横向补偿

  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生态资源丰富、环境脆弱敏感地区,开展生态保护、排放控制、污染治理的同时造成财政减收增支,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中央财政积极探索,初步建立了多方位、多层次的生态补偿机制。

  在纵向生态补偿方面,建立了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目前,中央财政已将广西27个州县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同时还通过提高生态因素权重、考虑矿业权退出因素、增加生态管护岗位等措施,大幅增加对广西的支持力度,2020年安排广西29.22亿元,统筹用于被列入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单的州县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

  在横向生态补偿方面,2016年,我部牵头出台《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对流域生态补偿基准、方式、标准、建立联防共治机制以及协议签订作出规定,积极推动地方开展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在相关政策引导下,广东、广西两地自主协商,在九洲江流域建立了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考虑到九洲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已建成并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中央财政积极安排奖励资金拨付给上游广西,支持推动九洲江建立长效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有关要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以地方为主。地方拥有掌握复杂信息的优势,可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开展沟通协商,灵活选择补偿方式,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广西可借鉴九洲江的有益经验,就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积极与广东省协商,合理确定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建立起机制后,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研究相关支持政策。

  二、关于国家层面引导,流域上下游积极合作,优势互补,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近年来,广东、广西主动加强沟通合作,以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促进珠江西江流域产业不断优化。一是实现资源互补。广东省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生态保护补偿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9-2020年)》,建立健全上下游生态共建共享机制,探索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等方式,建立生态互补关系,共同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14年至今,累计拨付广西九洲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5亿元,初步构建起上下游省区联防联控、共治共享的水环境保护机制。二是开展产业合作。利用泛珠内地九省(区)工业和信息化合作联席会议等平台,推动粤桂科技成果产业化对接,促进企业合作和项目对接,进一步推动区域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广州、佛山、肇庆、云浮等市与梧州市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谋划共同推进重点合作事项(项目)221项,总投资2467亿元。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建设,不断优化珠江西江流域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三是深化扶贫合作。2020 年,广东省在年初预算安排6.4亿元基础上,新增安排东西部扶贫协作省级财政援助8000万元。截至今年6月底,广东全省各级财政共计拨付广西33 个县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18.55亿元。同时,支持拓展深化粤桂东西部扶贫协作形式内容,2020年广东省财政安排2700万元继续支持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发展,促进广西等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产品生产与广东市场需求有效对接,助力广西等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加大补助支持珠江西江流域广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工作部署,中央财政从2018年起安排资金支持中西部省份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年行动(2019-2021年),全面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水平,推动尽早实现“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补助资金根据各地3年建设任务量分配到省,由各省统筹安排使用。2021年财政部将继续按照“紧盯目标,挂图作战,确保完成”的要求,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深入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年行动,并加强工作指导和绩效管理,确保政策取得预期效果。

  四、支持珠江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2016年开始,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部署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其中,广西左右江被纳入第二批工程试点,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基础奖补资金20亿元。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前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评估情况,统筹研究相关支持政策,如继续实施试点,对广西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中央财政将积极给予支持。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010—68552513

  财  政  部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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