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云等7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产业转移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当年,我部牵头出台《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对流域生态补偿基准、方式、标准、建立联防共治机制以及协议签订作出规定,积极推动地方开展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在相关政策引导下,广东、广西两省自主协商,在九洲江流域建立了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考虑到九洲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已建成并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中央财政积极安排奖励资金拨付给上游广西,支持推动九洲江建立长效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有关要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以地方为主。地方拥有掌握复杂信息的优势,可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开展沟通协商,灵活选择补偿方式,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广西可借鉴九洲江的有益经验,就珠江-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积极与广东省协商,合理确定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建立起机制后,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研究相关支持政策。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010—68552513
财 政 部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