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628号(资源环境类177号)提案答复的函

  • 【法规文号】财资环函〔2020〕第 103号
  • 【法规类别】经济建设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0年9月28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9月28日
关联知识

宁崇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黄河上中游区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通过排污权、水权交易等,构建流域上下游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

  2018年,发展改革委联合我部等部门印发的《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在资源开发,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交易,生态产业,绿色标识,绿色采购,绿色金融,绿色利益分享等9大领域建立市场化补偿机制。近年来,我国排污权、水权交易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5年,我部牵头出台《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规范排污权出让收入征收、使用和管理。试点以来,各地区由浅到深、由点到面,稳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在制度建设、平台搭建、政策创新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实践,出台了地方规范性文件,有的省份还配套建设了机构和平台。2016年,我部牵头出台《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流域上下游地区开展排污权交易和水权交易。下一步,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您所提建议,进一步培育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市场交易促进生态环境改善、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二、关于建立地区间有效沟通协商和应急联防机制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以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为抓手,积极出台支持政策,搭建政策平台,推动流域上下游建立地区间有效沟通协商和应急联防机制。2016年,我部牵头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流域上下游地区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要求,协商推进流域保护与治理,联合查处跨界违法行为,建立重大工程项目环评共商、环境污染应急联防机制;2020年,牵头出台《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将建立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工作平台作为重要内容,充分整合利用黄河全流域水量、水质等相关数据,实现生态环境大数据共建共享,推动黄河九省(区)形成共抓大保护格局。

  在中央政策引导下,地方均将沟通协商、应急联防等机制作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比如,新安江流域上下游建立了联合监测、汛期联合打捞、应急联动、工作信息网络共享、流域沿线污染企业联合执法机制,以及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治理跨界水环境污染。引滦入津流域及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后,河北分别同天津、北京签订《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建立了以组织协调、联合预防、信息共享、联合监测、应急联动在内的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多次联合开展水污染防治联合督导检查。

  三、关于探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补偿,矿产资源开发、水电发电收入提取等多种生态补偿基金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收费基金政策体系。具体包括,推动相关矿产资源开采企业设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支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设立森林植被恢复费,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培育和恢复森林植被、实现森林植被占补平衡;设立草原植被恢复费,用于保护和恢复草原植被,改善生态环境;设立水土保持补偿费,促进水土流失防治;设立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用于保障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上述收费基金政策支持领域已涵盖您所提用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水土保持等工作。下一步,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大力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向西部地区出台特色政策,使上游地区向发达地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或收取环境资源消耗税

  我国大江大河上游大多发源于西部地区。西部地区地理区位重要,既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我国自然资源重要产地。为支持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央财政出台了系列政策。一是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并降低享受政策的门槛,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覆盖面。此外,国家还出台了支持污染防治、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等。二是通过中央转移支付予以倾斜,支持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比如,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黄河上游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五省区(以下简称上游五省区)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3438.78亿元,占全国20.42%,其中甘肃省801.13亿元。中央财政还通过水污染防治、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林业改革发展等资金支持开展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三是2020年财政部牵头出台《支持促进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安排黄河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引导资金10亿元,资金安排向上游倾斜,其中安排上游五省区6.54亿元,安排甘肃省1.2亿元。

  关于您提出向西部地区出台特色政策的建议,目前相关政策措施中已有体现。关于由上游地区向发达地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问题,因绿色金融债券是市场化债券的一部分,宜按照市场化要求发行。关于收取环境资源消耗税问题。目前,我国对开采矿产品等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资源税,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环境保护税,在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收入主要归属地方,有利于增强地方筹集收入功能,更好地开展本地区生态保护等工作,为此,不宜再专门开征具有类似调节功能的环境资源消耗税。综上,西部地区当前应以用足用好现行政策为宜。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大力支持甘肃等沿黄省份加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010-68552511

  财  政  部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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