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8号(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六、七期)的公告)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20〕第 118号
  • 【法规类别】其他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6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11月16日
关联知识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注释》)是世界海关组织实施《协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以《协调制度注释》为基础,制订了《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作为我国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对《协调制度注释》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为此,中国海关对《税则注释》相关内容同步进行修订,现予以发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修订内容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六、七期).doc

  海关总署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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