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教〔2020〕第 162号
  • 【法规类别】教科文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30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10月30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指标(项目代码:Z135050009017,具体见附件),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6“科学技术支出”,统筹用于支持你省(区、市)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各地应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有关规定,做好2021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表

  财  政  部
  2020年10月30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