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090号(社会管理类438号)提案答复的函

  • 【法规文号】财金函〔2020〕第 67号
  • 【法规类别】金融财务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0年9月18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9月18日
关联知识

范国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后稳定就业的提案》收悉, 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免职业技能培训费建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2019〕24号)相关规定,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可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和重点群体可在参加职业培训后,按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综上,需要先培训后上岗的不同群体劳动者,可按规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2019年,全国各级财政用于促进就业方面的支出约875亿元,其中包括用于发放职业培训补贴的支出。同时,财政部会同人社部指导各地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资金超过1000亿元,专项用于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更大规模的职业培训。2020年,全国各级财政共安排就业补助资金预算107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安排547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包括职业培训补贴在内的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下一步,财政部将联合人社部等相关部门指导各地统筹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等职业培训相关资金,切实落实好各项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二、关于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建议

  财政部高度重视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工作,对农民工在内的自主创业的就业重点群体,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切实降低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融资成本。今年4月,财政部联合人社部、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 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复工复产的通知》(财金〔2020〕21号),扩大政策支持范围,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网约车、出租车司机等纳入支持范围,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提高贷款额度(个人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放宽企业支持条件,延后执行利息分担机制,优化贷款审核发放流程。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可按程序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抓好政策落实,继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夯实政策实施效果,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金融司  010-68551078

  财政部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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