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号(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21〕第 1 号
  • 【法规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21年1月5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1年1月5日
关联知识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doc

  海关总署
  2021年1月5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