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库〔2021〕第 15 号
  • 【法规类别】国库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1年3月12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1年3月12日
关联知识
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财政部、人民银行制定了《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人民银行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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