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法规文号】财办会〔2021〕第 7 号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1年3月24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1年3月24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规划、全面指导未来五年的会计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有关要求,在认真总结“十三五”时期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深入分析“十四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财政部会计司综合处 黄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 100820
 
  联系电话:010-68553030
 
  电子邮箱:huangyun@mof.gov.cn
 
  附件: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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