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 【法规文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通告〔2021〕第 1 号
  • 【法规类别】其他政策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1年4月13日
  • 【法规级次】省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1年4月13日
关联知识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以下简称“辽宁省税务局”)将于2021年4月21日17时至2021年4月29日24时对出口退税管理相关系统进行整合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2021年4月21日17时至2021年4月29日24时,全省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辽宁省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
 
  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自2021年4月30日起,全省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恢复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纳税人也可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
 
  三、业务办理提醒
 
  (一)请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避免系统升级对办理业务带来影响。
 
  (二)全省各级税务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办税服务厅发布相关通告消息,推送操作指引、常见问题答疑等辅导资料,请纳税人及时关注并积极参加出口退税管理相关系统整合升级的培训辅导。
 
  (三)在系统升级停办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期间,纳税人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请纳税人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恢复办理初期,为避免出现拥堵、办理时间过长等情况,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辽宁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省各级税务局将尽最大努力减轻系统升级给您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带来的影响,对于造成的不便,敬请您的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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