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资环〔2021〕第 35 号
  • 【法规类别】农业财务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21年5月10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1年5月10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自然资源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林业和草原局:
 
  为规范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更好实现基金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对《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  政  部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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