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

  • 【法规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第 25 号
  • 【法规类别】进出口税收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21年7月28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1年8月1日
关联知识
  现就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本公告所附清单列示的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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