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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法规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第 34 号
【法规类别】
税收制度
【法规来源】
财政部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2日
【法规效力】
现行有效
【法规级次】
中央
【重要级别】
重要
【执行日期】
2021年11月22日
关联知识
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
投资
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
免征
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
免征
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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