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经荣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行乡村振兴债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将农业农村以及乡村振兴作为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的重点。2016-2020年,全国各地用于支持脱贫攻坚、易地扶贫、农林水利等领域的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共11524亿元,其中2020年3799亿元、占当年发行额的8.3%。2021年,新增一般债券资金重点聚焦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优先安排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项目、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无论是一般债券还是专项债券,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都在地方政府债券重点支持的领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有关项目均可按规定向省级政府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考虑你们的建议,在分配下达以后年度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时,对各地申报的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领域项目积极研究支持,并稳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3168
财 政 部
2021年6月28日